化工学院关于本科学生2016-2017学年校院奖学金评定事宜的通知
2014、2015、2016级各班级:
根据《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》、《评选“综合成绩优秀学生”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文件精神,拟于10月份开展2016-2017学年奖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(详见附件1)
华侨大学奖学金(分两个等级)、厦航奖学金、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、化工学院奖学金和校友奖学金。
二、名额分配(详见附件2)
1.华侨大学奖学金每个班级的基数为1个校一等奖,1个校二等奖。其中获得1个国奖,2个励志奖的班级,校奖只给1个名额(一等);没有获得国奖和励志奖的班级增加两个校奖(1个一等奖,1个二等奖)名额厦航奖学金1个, 优先照顾国家励志奖没评上的优秀学生,各班视情况报送。
2.华侨大学奖学金(境外生),全院2人,各班根据奖学金条件要求择优报送。
3.综合成绩优秀奖我院名额6名,由班级根据要求推荐,学院审核上报教务处。该奖不占班级奖金分配金额,可与校级优秀奖励兼得,但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兼得。
4.校友奖学金、化工学院奖学金名额详见分配表。
三、具体要求
1、今年校级奖学金评定在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,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进行评选。校友及院级奖学金原则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择优进行评选,请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。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将直接取消评奖资格,并不允许班级补报。
2、认真填写各类奖学金申请表,规范“专业”名称,按学习成绩单上的专业全称填写。
3、学生在各类科技、文化、体育等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奖,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学习帮扶工作成绩突出者,条件可以适当放宽,但须报学院核准。
4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、院奖学金不可兼得。
5、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请参看2017版《学生手册》或到学生处网站下载。
6、材料上交时间安排:各班学生根据所获奖项填写各自申请表格(详见附件3),班级填写《附件4:化工学院XX班校院奖学金报送汇总表》与《附件5:化工学院XX班校级、厦航奖学金报送汇总表》,于10月21日(周六)前将所有纸质材料上交团委E4-409处。同时将以上表格的电子版打包压缩以“**班级校院奖学金”为邮件名发送到2245337991@qq.com。(申请厦航奖学金单独报送附件5,并上交个人申请表及学年成绩单1份)
7、有意向推荐参选综合成绩优秀学生(境内、境外),请自行对照附件6:《评选“综合成绩优秀学生”实施细则》,将附件:7-1或附件:7-2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2245337991@qq.com,推荐表纸质版与学年成绩单与班级其它奖学金材料于10月21日(周六)前上交团委E4-409处。
8、本次奖学金评定时间紧、任务重,且涉及到同学的切身利益,各班级名额已经划定,请严格按照给定名额择优报送,希望各班班主任和班委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,务必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切实做好奖学金评定工作。
9、所有需要打印成绩单的同学,由班长统计好同学名单,和申报资料压缩包一并发送,学院统一打印,无需个人去找蔡老师打印。
附件1:各项奖学金简介.doc
附件2:2016-2017学年化工学院各班级校院奖学金金额分配表.xls
附件3-1-华侨大学本专科生奖学金审批表.doc
附件3-2:www.affiliates365.com奖学金申请表.doc
附件4:化工学院XX班校院奖学金报送汇总表.xls
附件5:化工学院XX班校级、厦航奖学金报送汇总表.xls
附件6-《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》.doc
附件7-1 2016-2017学年“综合成绩优秀学生”推荐表.doc
附件7-2“2016-2017学年 “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”推荐表.doc
附件8:关于印发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.doc
化工学院团委
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