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工学院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2017-05-24 浏览次数:

   

一、实验废弃物(包括废液、废气、废渣、废料等)的管理,是保障实验室安全和实验人员人身、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,师生员工必须充分重视,认真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、教育工作。

二、实验教学和科研实验项目,必须有该实验项目的实验废弃物处置内容,注意在训练学生实验技能的同时,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。

三、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、实验课程指导教师或课题负责人,是实验废弃物处置责任人,必须做好废弃物收集和转移工作,并记录废弃物管理台帐。

四、师生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环境保护习惯,不随意丢弃空试剂瓶或破损的玻璃器皿,严禁将装过重金属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空试剂瓶按普通垃圾处理。

五、含有毒、有害物质或重金属的废液、废渣,要采取必要的回收装置分类收集与存放,不得乱泼乱倒。其中,氰化物等特殊毒害物质的收集与处理,要有详细记录,并报实验办公室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。

六、鼓励和提倡物尽其用,变废为宝。努力开展科学研究,用科学的方法对实验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,对能够回收再利用的,必须回收再利用,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。

七、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有机溶剂等废液,要分类收集和存放,禁止将丁酮、三氯甲烷、二氯乙烷、四氯化碳、四氢呋喃、环己酮、乙腈等违禁药品及粘稠度大的废液,直接倒入下水道(PVC 管),以确保下水道畅通。

八、凡是会产生废气的实验,都应该在通风橱内操作,以免污染实验室空气和危害实验人员的身体健康。产生大量废气的实验,必须有适当的装置,就地进行废气吸收与处理。

九、无机酸性或碱性废水(不含重金属等),经测定pH 值后,可用稀碱或稀酸中和至中性后,再进行排放。

十、生物、医药实验废弃物,应进行必要的处理后,放到专用废弃物收集箱中,并盖好盖子,贴好标签,单独存放,统一处理。

十一、含菌实验废液或废渣,应该进行灭菌处理后,才能倒入下水道或垃圾桶,严禁将含菌实验废弃物按普通垃圾处理。

十二、实验产生的废液、废气、废渣等有毒有害废弃物,严格执行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定点回收、分类、标识、存放制度,按学校《关于公布实验室废物处置流程及注意事项的通知》的要求,进行废弃物处置。

十三、分类收集、存放废液、废渣及空试剂瓶的废弃物收集箱装满后,应贴上统一的废弃物标签,写明废弃物种类及负责人等信息,再送往学校的废弃物暂存柜集中,等待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定期处理。

十四、各实验室可根据此规定,制定具有本室特色的实施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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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修订